2016年8月21日 星期日

今早看見一則文章

我每天有上網看其他投資高手習慣(因自己是小鳥),今早見“巴黎的價值投資”說得幾好,所以留下當參考。


有關股息優於保留盈利的股票其實在第六版的證券分析第29章己經解釋很清楚,筆者試以簡單說明。
A ,B兩間公司,大家的資本都是100,每年也賺7元,A派5元,B派7元,投資在A公司的甲第一和第二年總拿到股息10元,保留在公司盈利總共4元,期未股本是104元,甲財富是10+104=114。
投資在B公司的筆者第一和第二年共收股息14元,沒有保留盈利,期未股本仍然是100元,筆者財富是14+100=114。

普通人的計法是兩者並無分別。

但筆者收到7元股息的再投資回報率是7元x7/100=0.49元收益,而甲君的再投資收益是5x7/102=0.343,只有筆者的7成。

有人又會拗頸說,保留在A公司的2元盈利,會由公司的管理層再生錢2x7/100,於是兩者又相同。

可惜的是恆生指數或SP500等的公司長期證明,保留盈利並沒有賺到它們數學計算的增長率。


大家有緣就給一些意見啦。88